南部門署第六岸巡隊根據供給的影片循線名男性潛水客,經取當事人查證後舉報保育類動物最高罰30萬,他坦承于墾丁合界岸際處置潛水勾其時有觸摸海龜行爲,後續將該須眉依違反島內現行“野活潑物保育法”第18條函送屏東處所查察署偵辦。
南部門署第六岸巡隊呼籲,處置水上勾其時省墾丁墾丁潛水客觸摸海龜被,面臨野活潑物應把握准繩“不接觸、不幹擾、不喂食”,違者根據“野活潑物保育法”第18條劃定,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並科6萬以上30萬以下罰金。墾丁地理位置
21)日接獲報案,正在墾丁合界岸際海域,發覺有潛水客觸摸海龜,由于海龜屬于保育類動物,觸摸和幹擾,南部門署第六岸巡隊清查後,將當事人依法送辦,這名潛水客恐面對6萬至30萬元。墾丁民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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