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1965年3月出生副院長2024年4月30日,費縣人,墾丁民宿人民大學民商博士。現爲中級黨組副、副院長、高級案一審長光簡介現任濟南中院,會民商研究會副會長,會副會長。兼任四所高校客座傳授,大學院碩士生導師,大學民商事疑問案件研究核心從任。從編、合著《物權法合用疑問問題研究》、《學問産權取好處衡平》、《民法道理取實務》、《法道理精要取實務指南》等書,正在焦點期刊及省級以上刊物頒文20余篇。
據“新華視點”動靜,8月22日上午8時43分,中級一審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受賄、、案。本案由中級副院長光擔任長丁春隆簡介。
據學院網坐此前報道,光具有較強的嚴沈疑問案件審理能力,屬于一名集學問型取實踐型爲一體的高級。近年來,先後掌管審理了全國第一券虛假陳述損害補償案和上市公司被申請宣布破産案件,以及第一、全國第二例動物新品種膠葛案,摸索堆集了一些成功的經驗做法,對完美立法和指點工做實踐發生了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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